郭陈列传

古文:郭躬弟子镇陈宠子忠郭躬字仲孙,颍川阳翟人也。

现代文:◆郭躬传,郭躬字仲孙,颍川阳翟人。家中世代做官。

古文:家世衣冠。父弘,习《小杜律》。太守寇恂以弘为决曹掾,断狱至三十年,用法平。

现代文:父郭弘,学习《小杜律》太守寇恂用郭弘做决曹掾,断狱至三十年,用法公平。

古文:诸为弘所决者,退无怨情,郡内比之东海于公。

现代文:凡是被郭弘所判案子,退后没有怨恨之情,郡内将弘比为东海于公。

古文:年九十五卒。

现代文:郭弘九十五岁死去。

古文:躬少传父业,讲授徒众常数百人。

现代文:郭躬年少时即继承父业,讲授徒众常数百人。

古文:后为郡吏,辟公府。

现代文:后来做了郡吏,召入公府。

古文:永平中,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,骑都尉秦彭为副。

现代文:永平年间,奉车都尉窦固出兵打匈奴,骑兵都尉秦彭做副帅。

古文: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,固奏彭专擅,请诛之。

现代文:秦彭在别处驻扎而常按法杀人,窦固奏称秦彭专权,请求杀掉他。

古文:显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。

现代文:显宗于是引公卿朝臣评定秦彭的罪科。

古文:躬以明法律,召入议。

现代文:郭躬因为明白法律,召入朝参加评议。

**古文:议者皆然固奏,躬独曰: 于法,彭得斩之。 **

现代文:议论的人都同意窦固所奏,郭躬独自说: 在法律上,彭该斩首。

古文:帝曰: 军征,校尉一统于督。

现代文:帝说: 军队出征,校尉一统于都督。

**古文:彭既无斧钺,可得专杀人乎? **

现代文:彭既无斧钅戊,可以专权杀人吗?

古文:躬对曰: 一统于督者,谓在部曲也。今彭专军别将,有异于此。

现代文:郭躬答道: 一统于督,是讲部曲。今彭专军别将,和这有些不同。

古文:兵事呼吸,不容先关督帅。

现代文:兵事很紧迫如人之呼吸一般,不允许事先关照督帅。

**古文:且汉制戟即为斧钺,于法不合罪。 **

现代文:况且汉朝的制度,螷卓戈就是斧钅戊,在法律上不算有罪。

古文:帝从躬议。

现代文:皇帝听从郭躬的意见。

古文:又有兄弟共杀人者,而罪未有所归。

现代文:又有兄弟一起杀人的,而罪行不好归在谁身上。

古文:帝以兄不训弟,故报兄重而减弟死。

现代文:皇帝认为兄不管教弟,所以报称兄宜重判而弟减死罪。

古文:中常侍孙章宣诏,误言两报重,尚书奏章矫制,罪当腰斩。

现代文:中常侍孙章宣读诏书,误言两报重,尚书奏称孙章假传旨意,罪当腰斩。

古文:帝复召躬问之,躬对 章应罚金 。

现代文:帝又召郭躬来问,郭躬答道: 孙章应罚金。

**古文:帝曰: 章矫诏杀人,何谓罚金? **

现代文:皇上说 :孙章假传诏书杀人,怎么说只罚金?

**古文:躬曰: 法令有故、误,章传命之谬,于事为误,误者其文则轻。 **

现代文:郭躬说 :法律上有故意杀人和误杀人之分,孙章传达命令的错误,属于误杀,误杀人在条文上就轻些。

**古文:帝曰: 章与囚同县,疑其故也。 **

现代文:皇上说: 孙章与囚犯同县,疑他是故意。

**古文:躬曰: 周道如氏,其直如矢。 君子不逆诈。 君王法天,刑不可以委曲生意。 **

现代文:郭躬说 : 大道如砥之平,其直如矢 ,君子不逆诈 ,君王以天为法,刑不可以委曲生意。

**古文:帝曰: 善。 **

现代文:皇上说: 好。

古文:迁躬廷尉正,坐法免。

现代文:授躬为廷尉正,后因犯法免职。

古文:后三迁,元和三年,拜为廷尉。

现代文:后来三次升迁,元和三年,拜为廷尉。

古文: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及典理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,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,章和元年,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。

现代文:郭躬家世代掌法,务在宽平,当典理官时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的原则办事,于是依照重刑可从轻发落的四十一件事奏之皇上,事都施行,著于法令。章和元年,赦天下在狱囚犯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不用笞刑,到金城,而文中没涉及逃亡未发觉的。

古文:躬上封事曰: 圣恩所以减死罪使戍边者,重人命也。

现代文:郭躬上封事道 :圣恩减死罪使戍边的原因,是重在人命。

古文:今死罪亡命无虑万人,又自赦以来,捕得甚众,而诏令不及,皆当重论。

现代文:今死罪亡命的大概有万人,又自赦以来,捕得罪犯甚多,而诏令没有涉及,都应重罪论处。

古文:伏惟天恩莫不荡宥,死罪已下并蒙更生,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。

现代文:想到天恩没有不宽厚,死罪以下都得到再生,而逃亡后被捕的却不沾恩泽。

**古文: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,可皆勿笞诣金城,以全人命,有益于边。 **

现代文:臣以为赦免以前犯死罪而囚系在赦后的,可以都不用笞刑到金城,以保全人命,也有益于边疆。

古文:肃宗善之,即下诏赦焉。

现代文:肃宗认为很好,立刻下诏赦免。

古文:躬奏谳法科,多所生全。

现代文:郭躬奏谳法科,多所保全性命。

古文:若乃推己以议物,舍状以贪情,法家之能庆延于世,盖由此也!

现代文:永元六年,死在官府。中子郭日至,也明法律,官做到南阳太守,政有名迹。

古文:陈宠字昭公,沛国人也。

现代文:◆陈宠传,陈宠字昭公,沛国氵交人。

古文:曾祖父咸,成、哀间以律令为尚书。

现代文:曾祖父陈咸,成帝、哀帝时代以律令做尚书。

古文:平帝时,王莽辅政,多改汉制,咸心非之。

现代文:平帝时,王莽辅政,多改动汉朝制度,陈咸心里不满。

**古文:及莽因吕宽事诛不附己者何武、鲍宣等,咸乃叹曰: 《易》称 君子见几而作,不俟终日 ,吾可以逝矣! **

现代文:等到王莽因吕宽事杀掉不附自己的何武、鲍宣等,陈咸就叹息道: 《易经》上说 君子见机而作,不俟终日 ,吾可以逝矣!

古文:即乞骸骨去职。

现代文:立即请求离职而去。

古文:及莽篡位,召咸以为掌寇大夫,谢病不肯应。

现代文:等到王莽篡位,召陈咸以为掌寇大夫,陈以病为由不肯就职。

古文:时,三子参、丰、钦皆在位,乃悉令解宫,父子相与归乡里,闭门不出入,犹用汉家祖腊。

现代文:这时三个儿子参、丰、钦都在官位,于是全部叫他们解除官职,父子一道回到乡里,闭门不出入,还是用汉家的习俗在腊月举行祭礼。

**古文:人问其故,咸曰: 我先人岂知王氏腊乎? **

现代文:人家问他的缘故,陈咸说: 我的先人难道知道王氏的腊祭吗?

古文:其后莽复征咸,遂称病笃。于是乃收敛其家律令书文,皆壁藏之。

现代文:后来王莽又召陈咸,就称病重,于是就收敛家中的律令书文,都藏在墙壁里面。

**古文:咸性仁恕,常戒子孙曰: 为人议法,当依于轻,虽有百金之利,慎无与人重比。 **

现代文:陈咸性格仁恕,常告诫子孙道: 替人议法,当依于轻,即使有百金的好处,切莫与人重比。

古文:建武初,钦子躬为廷尉左监,早卒。

现代文:建武初年,陈钦子陈躬做廷尉左监,早死。

古文:躬生宠,明习家业,少为州郡吏,辟司徒鲍昱府。

现代文:陈躬生了陈宠,明习家业,宠年轻时做过州郡吏,被召到司徒鲍昱府。

古文:是时,三府掾属专尚交游,以不肯视事为高。

现代文:这时三府掾属专好交游,以不肯干事为高尚。

古文:宠常非之,独勤心物务,数为昱陈当世便宜。

现代文:陈宠常不以为然,独自勤心事务,几次对鲍昱陈述当代政治。

古文:昱高其能,转为辞曹,掌天下狱讼。

现代文:鲍昱肯定宠的能耐,转为辞曹,掌天下的官司。

古文:其所平决,无不厌服众心。

现代文:他所判决很公平,没有不满足大家的心愿。

古文:时司徒辞讼,久者数十年,事类溷错,易为轻重,不良吏得生因缘。

现代文:当时司徒处理官司,久的拖延几十年,事情复杂,易为轻重,不良的官吏得依附以生轻重。

古文:宠为昱撰《辞讼比》七卷,决事科条,皆以事类相从。

现代文:陈宠替鲍昱撰写《辞讼比》七卷,处理案情的科条,都用事类相从。

古文:昱奏上之,其后公府奉以为法。

现代文:鲍昱奏上这个,后来公府奉之以为榜样。

古文:三迁,肃宗初,为尚书。

现代文:三次升迁,肃宗初年,做了尚书。

古文:是时承永平故事,吏政尚严切,尚书决事率近于重,宠以帝新即位,宜改前世苛俗。

现代文:这时继承永平年间的旧例,吏政提倡严厉,尚书处理案件一般偏于重判,陈宠认为皇上刚即位,应改变前代的苛刻政治。

古文:乃上疏曰:臣闻先王之政,常不僭,刑不滥,与其不得已,宁僭不滥。

现代文:于是上疏道: 臣下听说先王之政,赏不僭越,刑不滥用,与其不得已,宁可僭而不滥。

古文:故唐尧著典, 眚灾肆赦 ;周公作戒, 勿误庶狱 ;伯夷之典, 惟敬五刑,以成三德 。

现代文:所以唐尧著有《尧典》,主张 眚灾肆赦 。周公作戒 ,勿误庶狱 伯夷之典,惟敬五刑,以成三德 。

古文:由此言之,圣贤之政,以刑罚为首。

现代文:这样看来,圣贤之政,以刑罚为首。

古文:往者断狱严明,所以威惩奸慝,奸慝既平,必宜济之以宽,陛下即位,率由此义,数诏群僚,弘崇晏晏。

现代文:过去断狱严明,所以从严处置坏人,坏人既平,必须以宽大为好。陛下即位,大都照此办理,多次号召群僚,大肆弘扬温和之政。

古文:而有司执事,未悉奉承,典刑用法,犹尚深刻。

现代文:而有司办事,没有全部照办,典刑用法,还提倡苛刻。

古文:断狱者急于格酷烈之痛,执宪者烦于诋欺放滥之交,或因公行私,逞纵威福。

现代文:审理案件急于严刑拷打,执法的烦于诋毁欺诈放滥之文字,有的还假公行私,作威作福。

古文:夫为政犹张琴瑟,大弦急者小弦绝。

现代文:为政等于弹琴,大弦急了小弦就会断绝。

古文:故子贡非臧孙之猛法,而美郑乔之仁政。

现代文:所以子贡否定臧孙的猛法,而赞美郑之乔的仁政。

**古文:《诗》云: 不刚不柔,布政优优。 **

现代文:《诗经》上说: 不刚不柔,布政优优 。

古文:方今圣德充塞,假于上下,宜隆先王之道,荡涤烦苛之法。轻薄楚,以济群生;全广至德,以奉天心。

现代文:当今圣德充塞天地,应遵照先王之道,清除烦苛之法。轻用刑罚,以济百姓,推广至德,以奉天心。

古文:帝敬纳宠言,每事务于宽厚。

现代文:皇上恭敬采纳宠的话,每事提倡宽厚。

古文:其后遂诏有司,绝钻钻诸惨酷之科,解妖恶之禁,除文致之请谳五十余事,定著于令。

现代文:后来号召有司,杜绝惨酷之刑罚,解除妖恶之禁令,革除前人无罪,文饰致于法中的五十多件事,定著在法令之上。

古文:是后人俗和平,屡有嘉瑞。

现代文:从此以后,民俗和平,屡有好兆出现。

古文:汉旧事断狱报重,常尽三冬之月,是时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。

现代文:汉朝惯例断案处死刑,常在三冬之月,这时皇帝才改用冬初十月而已。

古文:元和二年,旱,长水校尉贾宗等上言,以为断狱不尽三冬,故阴气微弱,阳气发泄,招致灾旱,事在于此。

现代文:元和二年,旱灾,长水校尉贾宗等上言,认为断狱不尽三冬,所以阴气微弱,阳气发泄,招致旱灾,事情的根源在此。

古文:帝以其言下公卿议宠奏曰:夫冬至之节,阳气始萌,故十一月有兰、射干、芸、荔之应。

现代文:皇上把他的话交给公卿议论,陈宠奏道: 冬至这个节气,阳气才萌芽,所以十一月有兰花、射干、芸、荔等物发生。

**古文:《时令》曰: 诸生荡,安形体。 **

现代文:《时令》说 :诸生荡,安形体 。

古文:天以为正,周以为春。

现代文:天以为正,而周朝用为岁首。

古文:十二月阳气上通,雉鸡乳,地以为正,殷以为春。

现代文:十二月阳气上通,家鸡野鸡孵化,地以为正,商代把它作为岁首。

古文:十三月阳气已至,天地已交,万物皆出,蛰虫始振,人以为正,夏以为春。

现代文:十三月阳气已至,天地已交,万物都出,蛰虫开始振动,人以为正,夏朝把它作为岁首。

古文:三微成著,以通三统。

现代文:三微成著,以通三统。

古文:周以天元,殷以地元,夏以人元。

现代文:周以天之始,商以地之始,夏以人之始。

古文:若以此时行刑,则殷、周岁首皆当流血,不合人心,不稽天意。

现代文:如果在这时行刑,那么商、周岁首都该流血,不合人心,不合天意。

**古文:《月令》曰: 孟冬之月,趣狱刑,无留罪。 **

现代文:《月令》说: 孟冬之月,趣狱刑,无留罪。

古文:明大刑毕在立冬也。

现代文:说明大刑完毕应在立冬哩。

**古文:又: 仲冬之月,身欲宁,事欲静。 **

现代文:《月令》又说: 仲冬之月,身欲宁,事欲静。

古文:若以降威怒,不可谓宁;若以行大刑,不可谓静。

现代文:如果以降威怒,不能说是宁;如果行大刑,不能说是静。

**古文:议者咸曰: 旱之所由,咎在改律。 **

现代文:议论的人都说: 旱灾的由来,归咎于改律。

古文:臣以为殷、周断狱不以三微,而化致康平,无有灾害。

现代文:臣以为商、周断狱不以三微,而化成康平之世,没有灾害。

古文:自元和以前,皆用三冬,而水旱之异,往往为患。

现代文:自元和年间以前,都用三冬,而水旱的灾异,往往为患。

古文:由此言之,灾异自为它应,不以改律。

现代文:由此说来,灾害自为它应,不是因为改动律法。

古文:秦为虐政,四时行刑,圣汉初兴,改从简易。

现代文:秦朝为虐政,四季都行刑,汉朝刚兴起,改从简易。

古文:萧何草律,季秋论囚,俱避立春之月,而不计天地之正,二王之春,实颇有违。

现代文:萧何草创刑律,定在季秋论囚,都是避免立春之月,而不考虑天地之正,及殷、周二王之春,实在有些违背正道。

古文:陛下探幽析微,允执其中,革百载之失,建永年之功,上有迎承之敬,下有奉微之惠,稽《春秋》之文,当《月令》之意,圣功美业,不宜中疑。

现代文:陛下探幽析微,信执中正之道,革除百年的错失,建立永年之大功,上有迎承之教,下有奉承三微之惠,查《春秋》之文字,合《月令》的意思,圣功美业,不应怀疑。

古文:书奏,帝纳之,遂不复改。

现代文:书奏上,帝采纳了,便不再改动了。

古文:宠性周密,常称人臣之义,苦不畏慎。

现代文:陈宠性周密,常说人臣的意义,苦不畏慎。

古文:自在枢机,谢遣门人,拒绝知友,惟在公家而已。朝廷器之。

现代文:自从在枢密机关后,谢遣门人,拒绝知心朋友,只在公家罢了,朝廷十分器重他。

古文:皇后弟侍中窦宪,荐真定令张林为尚书,帝以问宠,宠对 林虽有才能,而素行贪浊 ,宪以此深恨宠。

现代文:皇后的弟弟待中窦宪,推荐真定令张林做尚书,皇帝把这事问陈宠。宠答道 :张林虽有才能,而平日行为有贪污。 窦宪因这深恨陈宠。

古文:林卒被用,而以臧污抵罪。

现代文:张林终于被用了,而以臧氵于抵罪。

古文:及帝崩,宪等秉权,常衔宠,乃白太后,令典丧事,欲因过中之。

现代文:皇帝死后,窦宪等掌权,常常对陈宠衔恨在心。于是报告太后,使宠主管丧事,想找过失中伤他。

古文:黄门侍郎鲍德素敬宠,说宪弟夏阳侯瑰曰: 陈宠奉事先帝,深见纳任,故久留台阁,赏赐有殊。

现代文:黄门侍郎鲍德素来敬重陈宠,劝说窦宪之弟夏阳侯窦道: 陈宠侍奉先帝时,很被信任,所以久留在台阁,赏赐有些特殊。

**古文:今不蒙忠能之赏,而计几微之故,诚伤辅政容贷之德。 **

现代文:今不受忠能的赏赐,而计较他细微的错失,的确有伤害辅政容贷之德。

古文:瑰亦好士,深然之,故得出为太山太守。

现代文:窦也是好士之人,很以为对,所以陈宠得到出为太山太守的机会。

古文:后转广汉太守。

现代文:后来转为广汉太守。

古文:西州豪右并兼,吏多奸贪,诛讼日百数。

现代文:西州豪绅搞并兼,官吏多奸邪贪污,诉讼案每天百数件。

古文:宠到,显用良吏王涣、镡显等,以为腹心,讼者日减,郡中清肃。

现代文:陈宠到任,用了良吏王涣、镡显等作为心腹,打官司的日渐减少,郡中清静严肃。

古文:先是,洛县城南,每阴雨,常有哭声闻于府中,积数十年。

现代文:行旬雒县城南,每逢阴雨天气,常有哭声在府中听到,已经几十年了。

古文:宠闻而疑其故,使吏案行。

现代文:陈宠听说而疑其必有缘故,派官吏查察案情。

**古文:还言: 世衰乱时,此下多死亡者,而骸骨不得葬,傥在于是? **

现代文:吏回来报告说: 世道衰乱之时,这下面多有死亡之人,而骸骨不得埋葬,可能原因就在这里么?

古文:宠怆然矜叹,即敕县尽收敛葬之。

现代文:陈宠凄怆地叹惜,即命令县府全部收殓埋葬起来。

古文:自是哭声遂绝。

现代文:从此哭声就没有了。

古文:及窦宪为大将军征匈奴,公卿以下及郡国无不遣吏子弟奉献遗者,而宠与中山相汝南张郴、东平相应顺守正不阿。

现代文:后来窦宪做大将军征匈奴,公卿以下及郡国没有人不派官吏子弟馈赠财物的,而陈宠与中山相汝南张郴、东平相应顺守正道不阿谀。

古文:后和帝闻之,擢宠为大司农,郴太仆,顺左冯翊。

现代文:后来和帝听说了,提升陈宠做大司农,张郴做太仆,应顺做左冯翊。

古文:永元六年,宠代郭躬为廷尉。

现代文:永元六年,陈宠代郭躬做廷尉。

古文:性仁矜。

现代文:性格仁慈矜特。

古文:及为理官,数议疑狱,常亲自为奏,每附经典,务从宽恕,帝辄从之,济活者甚众。

现代文:后来做了审判官,多次议论疑案,常亲自上奏,每附经典,务从宽恕,皇帝常听从他,救活的犯人很多。

古文:其深文刻敝,于此少衰。

现代文:那些深文刻敝的案件,这时才减少许多。

古文:宠又钩校律令条法,溢于《甫刑》者除之。

现代文:陈宠又清理律令条法,出于《甫刑》的除掉。

古文:曰:臣闻礼经三百,威仪三千,故《甫刑》大辟二百,五刑之属三千。

现代文:并且说: 臣听说礼经三百,威仪三千,所以《甫刑》杀头的大辟罪二百,五刑之类三千。

古文:礼之所去,刑之所取,失礼则入刑,相为表里者也。

现代文:礼之所去,刑之所取,失礼就入刑,相互为表里。

古文: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,耐罪千六百九十八,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,溢于《甫刑》者千九百八十九,其四百一十大辟,千五百耐罪,七十九赎罪。

现代文: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,耐罪千六百九十八,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,出于《甫刑》的一千九百八十九,其中四百一十大辟,千五百耐罪,七十九赎罪。

**古文:《春秋保乾图》曰: 王者三百年一蠲法。 **

现代文:《春秋保乾图》说 :王者三百年一蠲法。

古文:汉兴以来,三百二年,宪令稍增,科条无限。

现代文:汉兴以来,三百二年,宪令稍增,科条无限。

古文:又律有三家,其说各异。

现代文:又律有三家,其说各不相同。

古文:宜令三公、廷尉平定律令,应经合义者,可使大辟二百,而耐罪、赎罪二千八百,并为三千,悉删除其余令,与礼相应,以易万人视听,以致刑措之美,传之无穷。

现代文:应该令三公、廷尉平定律令,应经合义的,可使大辟二百,而耐罪、赎罪二千八百,并为三千,全部删除其余令,与礼相应,来改变万人的视听,以致得到刑措不用之美誉,传之无穷的后代。

古文:未及施行,会坐诏狱吏与囚交通抵罪。

现代文:来不及施行,碰上诏狱吏与囚犯交往抵罪。

古文:诏特免刑,拜为尚书。

现代文:朝廷下诏免刑,拜为尚书。

古文:迁大鸿胪。

现代文:升为大鸿胪。

古文:宠历二郡三卿,所在有迹,见称当时。

现代文:陈宠经历二郡三卿,所在都有事迹被称于当时。

古文:十六年,代徐防为司空。

现代文:十六年,代徐防作司空。

古文:宠虽传法律,而兼通经书,奏议温粹,号为任职相。

现代文:陈宠虽专法律,而兼通经书,奏议温粹,号为任职相。

古文:在位三年薨。

现代文:在位三年死去。

古文:以太常南阳尹勤代为司空。

现代文:以太常南阳尹勤代为司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