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司马

古文:大司马之职,掌建邦国之九法,以佐王平邦国。

现代文:大司马的职责,负责建立有关诸侯国的九项法则,以辅佐王成就诸侯国的政治。

古文:制畿封国,以正邦国;设仆辨位,以等邦国;进贤兴功,以作邦国;建牧立监,以维邦国;制军诘禁,以纠邦国;施贡分职,以任邦国;简稽乡民,以用邦国;均守平则,以安邦国;比小事大,以和邦国。

现代文:制定诸侯国的封域,以正定它们的疆界;为诸侯国设立仪法、辨别君臣的尊卑之位,以明确诸侯国君臣的等级;进用和荐举贤能有功的人,进用和荐举贤能有功的人,以激发诸侯国臣民的进取心;设立州牧和国君,以维系邦国的臣民;建立军队、惩治和严禁违法者,以纠正邦国的失误;分配诸侯国应缴的贡赋,以确定诸侯国的合理负担;查核诸侯国的乡民数,以便诸侯国任用民力;根据诸侯国爵位的尊卑和拥有土地的大小,建立合理的守卫土地之法,以安定诸侯国。使大国亲小国、小国服事大国,以使各诸侯国和睦相处。

古文:以九伐之法正邦国,冯弱犯寡则眚之,贼贤害民则伐之,暴内陵外则坛之。

现代文:用九伐之法规正诸侯国。

古文:野荒民散则削之,负固不服则侵之,贼杀其亲则正之,放弑其君则残之,犯令陵政则杜之。外内乱,鸟兽行,则灭之。

现代文:诸侯有以强陵弱、以大侵小的,就削弱他;有杀害贤良和民众的,就讨伐他;有对内暴虐、对外欺陵邻国的,就幽禁他而更立新君有土地荒芜、人民离散的,就削减他的封地;有依仗险固地形而不服从的,就派兵进入他的国境以示惩罚;有无辜杀害亲族的,就抓起来治罪;有放逐或弑杀他的国君的,就杀死他;有违犯王的命令、轻视国家政法的。

古文:正月之吉,始和,布政于邦国都鄙,乃悬政象之法于象魏,使万民观政象,挟日,而敛之,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。

现代文:就杜塞他同邻国交通的途径;有外内悖乱人伦,行为如同禽兽的,就诛灭他。周历正月初一,开始向各诸侯国和王畿内的采邑宣布政法,把形成文字的政法悬挂在象魏上,让万民观看政法,过十天而后收藏起来。依照划分九畿的簿籍,分施各诸篌自所当奉行的政治和职责。

古文:方千里曰国畿,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。

现代文:地方千里是国畿,国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侯畿,侯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甸畿,甸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男畿,男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采畿,采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卫畿,卫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蛮畿,蛮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夷畿,夷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镇畿,镇畿之外地方五百里是蕃畿。

古文:凡令赋,以地舆民制之:上地,食者三之二,其民可用者家三人;中地,食者半,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;下地,食者三之一,其民可用者家二人。

现代文:凡征兵,依据土地的好坏和人口的多少来制定服役人数的标准。上等土地每年可耕种的占三分之二,休耕三分之一,耕种上等土地的农民可用以服役的每家三人;中等土地每年可耕种的占一半,休耕一半,耕种中等土地的农民可用以服役的每二家五人;下等土地每年可耕种的占三分之一,休耕三分之二,耕种下等土地的农民可用以服役的每家二人。

古文:丧祭,奉诏马牲。

现代文:仲春,教民众习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