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氏书事

古文:《左传》书晋惠公背秦穆公事曰: 晋侯之入也,秦穆姬属贾君焉,且曰,尽纳群公子。晋侯烝于贾君,又不纳群公子,是以穆姬怨之;晋侯许赂中大夫,既而皆背之;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,东尽虢略,南及华山,内及解梁城,既而不与:晋饥,秦输之粟,秦饥,晋闭之籴。

现代文:《左传》在写到晋惠公背弃秦穆公一事的时候说: 晋惠公要回晋国的时候,秦穆公把帮助惠公归国的事托附于贾君,并且说:要让各位公子都回晋国,可是晋惠公后来对贾君也不好,又不让群公子归国,因此,秦穆公已有怨恨;晋惠公曾许诺中大夫里克,事成后,把汾阳一带给他为封地,后来也背弃了诺言;回国前他曾答应秦穆公,一旦在秦的帮助下得到王位。

古文:故秦伯伐晋。 观此一节,正如狱吏治囚,蔽罪议法,而皋陶听之,何所伏窜,不待韩原之战,其曲直胜负之形见矣。

现代文:要把黄河以南的王城割给秦国,东面包括国的大部分,南边到了华山,黄河以北包括了解梁城,可是后来又不给;晋国遭到了饥荒,秦国给送去了粮食,可秦国遇到饥荒的时候,晋国则把买进来的粮食也封存起来由于这些原因、秦国的国王才去讨伐晋国。 看了这段叙述,真如法官审判犯人,以罪绳之以法,想逃遁是办不到的,就是古代最贤明的执法官皋陶听了,也会服气的。

古文:晋历公绝秦,数其五罪,书词铿訇,极文章鼓吹之妙,然其实皆诬秦。

现代文:不必等到秦晋两国的韩原大战,其间的是非曲直也就一目了然了。晋厉公与秦断交时,曾罗列秦的五条罪状,言词铿锵有方,极尽其夸张美饰之能卒,但其中的事实却全是编造的。

**古文:故《传》又书云: 秦桓公既与晋厉公为令狐之盟,而又召狄与楚,欲道以伐晋。 **

现代文:于是《左传》写道: 秦桓公已经与晋厉公订立了令级之盟,仍然要与北方,的狄人和南方的楚国商议讨伐晋国的事。

**古文:杜元凯注云: 据此三事,以正秦罪。 **

现代文:对于上面这些记载,杜元凯加的注是 根据上述的三桩事实,就可以认定秦国伐晋并无罪过。

古文:左氏于文,反复低昂,无所不究其至。

现代文:左丘明在《左传》中的文章真是有起有伏,但没有一件事不是追根求源,以事实证其是非的。

古文:观秦、晋争战二事,可窥一斑矣。

现代文:这只要看看上面叙述的关于秦、晋之间的这两次战事,也就可以见其一斑了。